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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二期
2018-08-01

 解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二期

第  六  章


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

、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

      改提示

修改提示


       本条是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前第三十六条进行的修改,与原法条相比将删除了“国家制定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这样修改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


【释  义】

 

一、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二、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中小企业发展与国际市场息息相关,如果一个国家只有很多大企业,并不能保证就有出色的出口表现。要在出口能力上居于领先地位,还需要培育众多出口导向型的中小型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