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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一揽子政策鼓励“个转企”
2017-07-24

  本报讯(通讯员 魏宏斌)为进一步推动市场经营主体蜕变成长,近日,我市围绕“怎么转”“怎么扶”两大问题,推出“个转企”一揽子政策,打出“组合拳”,研究出台了《石嘴山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截至2016年年末,全市登记在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5.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9万户,占比超过七成。“个转企”注册登记允许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及特点;对不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原住所证明继续有效;因“个转企”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名称变更,不视为交易。对“个转企”后的所得税以个体工商户转企前一年度缴纳入库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增量部分前三年免征、后两年减半;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三免三减半”;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2019年12月31日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给予“个转企”小微企业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不变。对“个转企”的,我市给予每户5000元一次性奖励;“个转企”后,纳入“创业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扶持范围,对其财税代理等事项给予每年不超过2万元补助;对进入已认定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创业创新空间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以内的启动经费补贴;对在商贸集聚区内的,每户给予5000元补贴;对开展研发、申请专利等,享受相应科技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