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宁夏物价局发布《关于取消、放开和下放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区在此前取消45项价格目录的基础上,于2月1日起再次取消11项、放开21项和下放市县区政府管理2项服务价格。
此次因国家或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取消以下11项服务价格包括:银川市同城票据电子交换服务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管理系统IC卡工本费;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西大滩货场过磅费;自备车服务管理费;可调式货车中门安全锁服务价格;煤炭产品装车费;煤炭转运费;为毕业生代保管档案服务费;科技馆展览门票价格。
我区结合市场竞争等情况,放开的21项服务价格: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讲解费;地质博物馆4D门票价格、讲解费;宁夏图书馆经营服务项目收费;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气象专业信息服务收费;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担保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电子口岸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科技馆影票价格;委托检测项目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城市远程消防监控服务收费;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天然气放散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安全评价收费;防火材料鉴证检验收费。
授权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2项服务价格:出租汽车公司服务费;供暖增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