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组织
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
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科特迪瓦商务部和印度微中小企业部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三届中博会),定于2016年10月10日至13日在广州举办。为借助展会宣传推介我区企业,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中小企业的交流合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示,将由我局牵头组建宁夏代表团参会参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第十三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制造、节能”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共设4600个国际标准展位。分主题展和专业展。
主题展:定于2016年10月10日-13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包含境外主题展(含联合主办国展区、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境内主题展(省区市展区、跨境电商展区)。
专业展:节能展、智造纺织与服装展定于2016年10月10日-11月13日在广州在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路1000号)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定于2016年10月16日-20日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智能制造与装备展定于2016年10月24日-27日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举办(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
二、主要活动
展会主要突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四大功能,期间将举办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主办单位专场活动等。
三、招商招展
第十三届中博会分配我区参展摊位12个,根据展会主题并结合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势特点,我局将组织企业参加主题展中的“省区市展区”,集中进行展区整体设计和统一装饰。专业展不集中组织参展,企业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参展费用
按照组委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室内光地每平方米700元人民币。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宁夏馆展位费及整体搭建费由我局承担。
五、工作要求
1. 第十三届中博会对于应对当前市场需求不足,促进中小企业“走出去”,不断拓宽营销和合作渠道,加快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好企业推荐和服务工作。为便于参会参展工作协调,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选派1名带队领导参加宁夏政府代表团有关工作。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认真填写《第十三届中博会宁夏参展(参会)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8月24日前,将参展、参会企业(参展企业每市5家左右,参会企业不限名额)和主管部门带队领导名单报自治区非公经济局交流合作处,经我局研究后,确定 16-20家企业代表宁夏参展。
3.第十三届中博会除举办展示、洽谈、交易和论坛等各项活动外,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展会期间(10月10日)还将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拟邀请500家中外中小企业参加“一对一”、“面对面”洽谈活动(详见附件2)。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动员参展企业参加(其它有意愿的企业也可参加)。
联系人:杜海军 0951-5673525 737604085@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中博会宁夏参展(参会)企业信息汇总表
2.关于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 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附件一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