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评审单位:
根据《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评审实施方案》,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申报395个创业创新项目进行了评审,并推荐了30个项目参加答辩评审。现将答辩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时间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9:00
二、答辩评审地点
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518会议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科技信息楼五楼)
三、答辩评审程序
1、创业项目陈述。简要陈述创业企业(或团队或创业者)基本情况、创业项目基本情况、创业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以及创新情况等。
2、评审答辩。评委就创业项目提出问题,答辩人给予解答。
3、评委打分。评委按评分标准就每个评审项目逐个评分,现场不公布分。
三、答辩评审要求
1、答辩方自行准备创业项目陈述材料一式7份,提交现场答辩评委。如需路演,请提前准备好bbt等,并于7月25日下午18:00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陶鑫 18795021903)。
2、答辩方代表1-2人,1人做主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答辩原则上按照项目编号顺序进行,特殊情况可个别调整。
4、参加答辩人员8:30在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501会议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科技信息楼五楼)集中等候。
5、参加答辩评审人员自觉遵守评审规定,服从评审安排,不得无理取闹,扰乱评审秩序。不按时参加答辩的,自动失去参加答辩评审资格,不服从答辩安排的,取消答辩评审资格,并不得享受相关政策。
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答辩评审项目名单.docx
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