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小微企业服务超市”合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工作,石嘴山市非公经济中心决定公开遴选石嘴山小微平台服务超市服务机构。为保证本次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意向的服务机构请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参与遴选。
一、合作模式
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以下简称“服务超市”)采用“政府补贴+产品众筹+业务众包”的模式运营,通过政府考核、企业管理的方式来运作。在石嘴山市政务大厅设立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服务超市基于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搭建。管理办公室负责服务超市平台运营、管理维护工作以及服务超市的日常工作。服务机构依托平台网络和窗口服务全市小微企业,并服从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
石嘴山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小微企业服务超市开展业务,并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二、合作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在我市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提供经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依法经营一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在市外(省内)注册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也可参与签约服务机构。
2.公司及公司法人近3年无重大过失及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从事法律服务和财税代理服务的机构需具备条件:拥有专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3名(含)以上;拥有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经验。
4.愿意以团购价为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三、参与遴选“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的合作服务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印章。
1.遴选申请报告(服务方案,服务产品报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遴选需提供);
6.服务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证明材料;
7.曾经服务过的客户证明材料;
8.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发展规划;
9.服务机构对所服务企业的公益服务计划;
10.由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11.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四、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参与遴选所需相关材料(一式十份)请于2016年4月19日17:00前报送至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石嘴山市政服务大厅2楼20号窗口
联 系 人:马小龙、吴 娱
联系电话:0952-2688771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