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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收藏
政策级别:国家政策
发布来源:zfcx
发文系统:
政策主题:其他
应用类型:其他
适用企业:
发文日期:2020-08-26
截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请示》(宁建函〔2020〕1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你厅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